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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子世代?春日一隅(1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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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瓣。

“吃掉。”酒德麻衣又道,语气不容置疑。

路泽玄真就听随她的命令,利落地吞进腹中。

而上衫真绫鸭子坐在旁边静静观赏全过程,没有诧异,脸色平常。

与酒德麻衣不同,她很早就知道这个可的弟弟喜欢孩子的脚了。

毕竟,每次回家后打开发现鞋柜,发现鞋底里面沾满奇怪的白色体,或是洗过的白色棉袜在弟弟洗完澡出来后,晾晒的位置莫名偏了几厘米,又或者无意间撞见路泽玄捧着自己的水晶小凉鞋嗦舔鞋面,一只手还伸进那个地方飞快撸动……诸如这些,想装作看不到都难。

但彼时,上衫真绫并没有生气,更多的,是对弟弟的宠溺,和好奇。

明明只是双脚,对男孩子而言……真的这么有吸引力吗?

为了帮助弟弟,也满足好奇心,上衫真绫开始在辅导完作业后,故意把穿了一天的露趾袜留在泽玄的卧室,第二天泽玄紧张兮兮地把袜子送回来时,上面果然沾着没有完全洗净的

或是穿着巫服参加完家族的某个祭奠后,故意让泽玄去送洗被自己脚汗湿透了的白色袜袋与木履,不用想,真绫都知道弟弟肯定会把袜袋套在小弟弟上发泄欲望,没准儿连木履都里里外外舔了一遍吧?

再或者借逛街逛累了,赤着脚让泽玄帮自己按摩一下脚掌,中途故意睡着——好半天却没动静。

正当真绫猜测弟弟的癖是不是已转移到别的部位时,这家伙怯生生地戳了戳自己,大概是想确定姐姐睡着了,这才抓住足,偷偷摸摸玩了起来,舌并用。

不得不说最后一种方法还挺考验忍耐力的——真绫好几次差点笑出声来——尤其是那次泽玄不小心偏,把原本要涂满脚掌的打到自己脸上时。

那是真绫第一次尝到男孩子的味道,有一丢丢腥,从那以后,她面对酸就有说不出的变扭。

而等路泽玄终于知晓姐姐的良苦用心,是被酒德麻衣调戏着处之后的事了。

很多次,三乘着父母不在家的机会纵欢,路泽玄总要留出相当一部分水,献给两个孩香香的鞋袜与脚。

“脱了。”麻衣没有给出夸奖,语气始终保持着不可冒犯的威严。

路泽玄心底窃喜,咬住鞋面,缓缓脱下翘着的那只高跟鞋,看着酒德麻衣动的玉足一点点露出真容,有种获得宝藏的满足。

当玉足完全脱离鞋子,牙齿咬住鞋面时,路泽玄闻见一淡淡的汗味,与些许皮革味,剩下的,就是酒德麻衣天然的足香了。

龙血不仅改变了混血种对世界的认知方式,也优化了类劣等的基因片段,因此,就算麻衣闷着鞋全东京跑了一天,脚上也没有任何令不适的异臭,香味如常。

真绫同样如此,所有混血种都一样。

所以经常有色批在守夜论坛发帖,说混血种是所有足控的福音,也是诞生足控腋控最多的群体,当气味这个最大的负面因素消失,谁能不一对纤巧玉足呢?

跟贴就说确实,你看那些历史上著名的足控,远的如李苏二,近的如导演新湖诚或昆丁,清一色都是混血种——当然,气味好者除外,那是足控里的异类。

哐当——高跟鞋掉在地上,路泽玄手并用,很快把另一只鞋也脱了下来。

这确实是一双美丽的脚,富有骨感之余也不失丰腴,纤细的脚型是任何男都梦寐以求的类型,完美契合其主的凌厉。

修长的脚趾端端正正地排成一道斜线,没有脚趾突兀地凸起,也并未因长时间穿着高跟鞋而变形,涂着红色趾油的趾甲并不厚,稍微比趾长一些,显然每天都保持着心的修剪,趾缝里面净净,能明显看到趾床的一线边缘。

视线稍微往上,足背映眼帘,五道趾骨连绵起伏,白而光滑,莫名令男孩联想起阿尔卑斯山的雪,稍微偏个角度,又给柔而娇的印象,仿佛刚刚出水的娇莲,足尖就是这莲叶延伸出去的,最美丽的荷。

然而从侧面看,又是另一番风光。

足弓划出弦月般优美的曲线,这曲线浑然天成,中间没有丝毫中断,令忍不住想托在手上观赏到地老天荒。

足底浮着一层浅浅的如樱般的,好像酒德麻衣刚刚赤着脚走过樱海,这些就是樱花被踩碎后染上的色彩。

后跟的较厚,与细细的足尖形成鲜明反差,又奇妙共生,上面同样没有任何死皮和老茧,圆滑而红润。

视角拉远,便是同样美丽的脚踝了,脚踝极具骨感,盈盈不堪一握,与零妈妈相比也犹有胜之。

至于那双走到哪里都名震在场的傲世长腿,就更不用说了。

也不知酒德麻衣是怎么做到满世界跑还能保养到这种程度,简直是对艺术品。

不沾尘土,如雨新洗。

无论多少次,百看不厌。

手里捧着这对令悸动的玉足,路泽玄忽然想起一句话,同样是芬格尔叔叔说的,他说小玄啊,判断一个孩子是否真正美丽,除脸蛋儿外,只需看两处,一是腰,二呢,就是孩子的脚了。

中国有个家,名字忘了——当然这不重要——总之这个是个色胚,很有意境,把孩子的脚比作糯软的白米饭,足瘾一犯,就不由得多打一碗米饭嚼。

“还有你老爸啊,对陈师姐的黑丝玉足可是过目不忘呢,跟叔叔我同寝那会天天说梦话,说什么开着布加迪去山顶泡凉水时,陈师姐脱了袜子的脚是多好看,脚尖踢过水面时开的涟漪又是何其优美~啧啧啧,油腻猥琐到我都自愧不如呐。”

“可惜啊,那双美足,最后他也没舔到,都是你凯撒叔的咯~”这次芬格尔砸吧着嘴,终于说完了肺腑之谈——然后又被愤怒的零轰了出去。

这一次没有沙鹰,是复制自楚叔叔的言灵“君焰”,犹如凝固汽油弹炸的威能吓得年幼的路泽玄心惊胆战,心中留下挥之不去的影。

幸亏当时是在户外,最大的损失只是烧掉了半座小山——如果芬格尔的半缕发也算损失的话。

总之,就这样在芬格尔三言两语蛊惑下,路泽玄不是足控,也被带偏成了足控,越发关注起孩子纤细美丽的小腿、脚踝、足底、鞋子、乃至于袜子的款式……并最终在酒德麻衣带着坏笑的、居高临下的踩踏下了处男之身。

也是后来,路泽玄才知道那段话出自《过去》,作者叫郁达夫,令印象刻的原文是这样的:

[譬如在吃饭的时候,我一见了白糯润的香稻米饭,就会联想到她那双脚上去。

“万一这碗里,”我想,“万一这碗里盛着的,是她那双脚,那么我这样的在这里咀吮,她必要感到一种奇怪的痒痛。假如她横躺着身体,把这一双脚伸出来任我咀吮的时候,从她那两条很曲的唇线里,必要发出许多真不真假不假的喊声来。或者转起身来,也许狠命的在上打我一下的……”我一想到此地饭就要多吃一碗。]

此刻路泽玄面对的,就是这样一对“白米饭”。

先前调教鞭打时,他舍得抽酒德麻衣的背,腰,,唯独却不敢抽这腿与足,实在是心疼,舍不得。

“吃吧。”酒德麻衣笑着,晃了晃脚趾。

“唔!唔唔唔……唔唔唔啊哈唔唔唔……唔唔唔嗯唔唔……”

王话音刚落,路泽玄立刻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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