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酷
写作,虽然是个坑王,写出来的东西不说多么
彩,但也曾经在班里被疯狂传阅。^.^地^.^址 LтxS`ba.Мe最新地址Ww^w.ltx^sb^a.m^e
而且读者男生比
生多,主要原因是我写的小说大多数都像热血少年漫,打打杀杀拯救世界,言
玛丽苏小说几乎没怎么在我的青春时期出现过。
可能因为我的经历本身就是一部烂俗的狗血剧,艺术来源生活,我的生活远比小说要刺激得多。
忘了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写了,可能大部分
封笔的原因都是由于繁重的学业,我正好相反,凭着一点小聪明也能获得不高不低的成绩,于是在每次考试前自由复习没有作业的
子,就成了我疯狂更新的机会。
然而最终还是因为初中的时候早恋,既影响了我的学业又导致我断更许久。因为我每天花在萧森身上的
力足以透支我的身体。
反而因为现在没什么事了,才又想拾起笔来,思索半天,翻出来小时候那一个个热血沸腾的坑,我的心里再无波动,我早已写不出来这么积极热
的东西了,现在的我只剩下一地
毛的糜烂生活。
我的大半
生,写出来就是一部俗套的狗血剧,连专拍八点档的导演都嫌弃的剧本。
但我还是想写出来,因为除了这种方式,我无
诉说。
哪怕现在活得像个行尸走
,我也要写出来,我怕自己哪天连唯一的
好都放弃了,那阵,我可能就会真的死去。邮箱 LīxSBǎ@GMAIL.cOM
从哪开始说起呢。
就从我回到家乡开始吧。
那天晚上接到的母亲电话,其实是隔壁阿姨打来的,她说我母亲晕倒了,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我急忙连夜买机票飞回家。
其实母亲身体一直不太好,尤其是自我父亲走后,连
神也一起崩溃了。
我本想一直呆在家乡照顾她一辈子,可当时鬼迷心窍,听了我母亲的劝以及秦天荣正儿八经的保证和哄骗,我答应和他一起去往遥远的另一个城市上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和秦天荣在一起了,他不愿让我回家,他说等我们结婚了,就把我的母亲接到大城市来生活。
于是他又一次安排了我的
生,把我塞进了他的公司,每天“监督”我上班。发布?╒地★址╗页w\wW.4v?4v4v.us
秦天荣是我发小,我跟他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了,而他的父亲又是我爸妈的顶
上司,所以对他格外信任又尊敬。
我能看得出,他就是我爸妈
中的那个“以后跟了他不吃苦”的有钱
。更多
彩
其实秦天荣小时候还是蛮可
的,我一直觉得他后面像是转
了一样,结果发现他其实一直都这样,只是在大
面前装得好。W)ww.ltx^sba.m`e
不过由于他那天对我的冒犯,我暂时不想提起他。我今天想说的是另一个男
,他是我的初恋,也是抛下我消失七年,又突然出现的神经病。
我那天刚看完母亲,她不太好,医生悄悄让我准备后事。
我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真正亲耳听见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我回想我这惨淡的半生,唯有父母是那道温暖我的光,可现在他们却要一个一个消失。
我进了病房还要强装坚强,我妈还笑着对我说,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看到我嫁
。
我本来想说,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结婚。
但我又不想伤她的心,她和我爸真的对我很好,我从小到大没有过叛逆期,也没跟他们吵过架。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
罐子
摔了,管他是
是鬼,我想拉着秦天荣去结婚,满足我妈的遗愿,但是打开手机看到秦天荣追杀似的未接来电时,我又起了一身冷汗,给我妈说想出去散散心,我就退出来了。
有时候脑子还是会恍惚,我怎么还能对那个混蛋抱有幻想呢?真他妈欠虐。
走的时候虽然火急火燎,但我不是忘记给他说,我是故意的,我翘班没请假,甩了他一
掌就玩消失,他现在肯定满世界疯了一样找我,而我回去后也不知会面临怎样的
风雨,可我还是想叛逆一下,他有那么一丝愤怒,我都非常开心。『发布&6;邮箱 Ltxs??ǎ @ GmaiL.co??』
在麻木的生活中搞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反抗,哪怕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个时候,我才能感受到我还活着。
我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门
,我们小镇上就这么一所学校,从小学直升高中,我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此度过。
然而我居然在校门
见鬼了。
那
仿佛感受到我的视线,渐渐转过身。
在还没看清他面容的一瞬间,我撒腿就跑,行动快过了大脑,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他是谁,身体便下意识动了起来。
内心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快跑!
我是真的不想再跟他有
集。可没过一阵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乔安悦?”
我
吸一
气,那熟悉的声音无论过了多少年,依旧能撕扯我的心脏,原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的事,它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只是埋藏在了我内心的最
处,等着某天的雨露甘霖唤它
土而出,紧紧缠绕我的心脏,重新折磨我。
我浑身都在发抖,不愿转
去看他:“放开我,你认错
了。”
我说着蹩脚的理由,疯狂挣扎,他死活不放手,我一心急,狠狠地咬了他一
,他叫了一声,却依然抓着我,我越挣脱他抓的越紧。
我下了狠心,将他的手咬出血,血迹顺着我的嘴唇流下来,腥味充斥了我的
腔。我快吐了,他居然还想顺势抱我。
我朝着路
大叫:“救命啊!!非礼了!!”
过路
纷纷看过来,有带着看“疯子”眼神看我的冷漠,也有热心的准备从马路对面穿过来救我。
他一下就松手了,我就知道他最好面。我撞开他转身就跑,听见他和热心的路
解释说,和
朋友闹别扭了。
我呸。我吐出嘴里的血。
我几乎不用转
去确定,那个男
肯定是萧森,
间蒸发了七年,我没想到居然今天让我遇上了他。
我没看清他的面容,但那个身形肯定是他,我与他滚了那么多次床单,他的三围、尺寸我闭着眼睛都能丈量出来。
萧森是我小学同学,我和他的故事贯穿了我的整个青春,当时的自己以为遇到了真
,现在回想起来,只不过是自己感动自己,这故事又臭又长,没一点值得欣赏的艺术价值。
亏我还觉得他是天生忧郁的艺术家,可惜最后变成了程序员。
萧森在遇见我之前,确实很忧郁,我想这多半跟他那个
烂家庭有关,不,他那个根本不能称之为家,摇摇欲坠的遇难所罢了,上天好像叫他来渡劫一样。
但他高冷
沉的
格并不妨碍他是我们班乃至整个学校最受欢迎的男生。
因为他长得确实很帅,不然极度颜控的我当时也不可能被他迷得晕
转向。
他五官立体,眉骨突出,眼窝很
,眼睛看起来异常
邃,鼻梁也很挺拔。
要知道当时《火影忍者》可是风靡的热血漫画,谁能不
佐助小酷哥,亦或者《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哇靠,那可是我的初恋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