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同样以俊美著称的暗夜
灵,也无法在美丽方面与血
灵相比:暗夜
灵的皮肤呈暗灰色,可不如血
灵那般光洁如牛
。
且暗夜
灵成年的
灵皮肤上都有天然形成的,如同纹身一般的魔纹,生在脸上,形怪状,颜色以黑、蓝为主的魔纹很容易
坏暗影
灵的美貌。
但这个相貌完美无缺,皮肤就像沐浴着月光的丝绸一样
致,甚至可以专门用来注释“俊美”这个词的种族却是天生邪恶的种族。
他们残忍嗜血,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开发出了专门汲取其它种族的魔力和生命力来增强自身魔力、生命活力的种族异能,因此几乎每一个血
灵都是双手沾满智慧生命鲜血的刽子手。
在大陆上名声只比
渊恶魔好一点点。
能容得下血
灵的,也只有对
类世界虎视眈眈的兽
帝国,无惧血
灵吸取魔力、生命的亡灵国度以及无法无天,视
命如
芥的强盗团伙了。
其余的种族,无论是
类、矮
、侏儒,甚至是与血
灵同根同源的暗夜
灵,都对血
灵又恨又怕,无不欲诛之而后快。
而在
类国度中,被禁锢了魔力和种族异能的血
灵,又是贵族老爷们最好的玩物。
无论是自己亵玩,还是用以招待宾朋,家里有一个血
灵
,那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
。
这就造成了
类和血
灵之间,几乎无法化解的矛盾。
这下子,林枫更加可以肯定,自己和少
之间已经完全失去了和平相处互不侵犯的可能——自己和血
灵少
之间,必定有一个将被对方和谐掉!林枫清楚地知道,即使是一个再白痴的贵族,在看清了对手原来是一个血
灵之后,也是应该有所表示的。
所以,他在脸上变色的同时,刻意停下了脚步,并失声惊呼:“血
灵!”血
灵少
对林枫的表现很满意,她伸手抚摸了一下自己长长的尖耳朵,笑嘻嘻地说道:“唉,被你发现了啊……骑士老爷,虽然我是一个血
灵,可是我心底也是很仁慈很善良的。
我也不想过着朝不保夕的海盗生活,很想在老爷您的庄园里拥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呢!”说着,她扭动着真正可以用“不盈一握”来形容的小蛮腰,弱柳拂风一般向着林枫走来。
血
灵那略显颓废的姿态在此
此景中,美得几乎令
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但是知道血
灵对
类之危险的林枫却没有丝毫赏心悦目的感觉,大脑高速运转,一边计算血
灵少
与自己的距离,一边从那已融
他本能的法术中提取第一个发布地址: . 收藏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