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婚前离婚的权利,而男
没有这样的权利。】
【
有权离婚,也有拥有财产的权利,受害者还可以获得公平的赔偿。】
【父母没有强迫
儿嫁给他们所认为的对象的权利,
儿有自主权。】
【禁止做出以牺牲
为前提的事
,例如把
用于受害者的权利与勒索。】
【除了可以要求先祖代代相传的财产外,
的后代也有继承权。】
【而且先前也说了,秦朝鼓励寡
改嫁,并且改嫁的寡
非常受欢迎。】
天幕在科普与
子相关的秦律。
这对于其后的历朝历代众
而言,除了震惊震撼之外等,大多都是听得眉
直皱。
他们不是要否认这秦律是否存在,而是不太能够接受!
提高
地位是一方面,不让
子改嫁是一方面,让
子拥有这么多权利又是另一方面了!
可他们心中再不能接受,也抗拒去接受,总不能阻止天幕再继续说下去。
而天幕再这样说下去,那些不得不改变的,以及暗藏的变化,当真是他们能压制得了的吗?
想到这里,有
不禁烦躁起来,也不太能坐得住。
因为某些变化等是他们抓不住的,也无能为力的……
这烦躁之感,约莫就是由于其内心
处感悟到的无能为力,所以在皱眉的同时,才如此抗拒和不愿。
再者说,由天幕这般说下去,谁知道惹得多少变化出来,他们再想维持现状,又谁敢肯定不会得不偿失?
现下的这种
况,竟是左右绊脚,不知究竟该如何了!
而天幕还在继续往下说——
【虽然秦律说到底,还是遵循“男尊
卑”,但在某些方面的话,对于
来讲,也是最大程度保证了她们的利益,而且根据秦朝的法律制度,对于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等,都有一些明文规定——】
【譬如互相忠诚,如果犯罪都要受罚,并且不能殴打
,堪称是典型的反家
法。】
【另外古代利用
德思想,以各种理由休妻的现象时常发生——男
可以给出理由擅自休妻,直接写上一封休书即可,但是在秦朝,男子是不能随意休妻的,这种需要官府的通过。】
【并且秦朝男
结婚,其登记也要依法,不管是结婚还是解除关系,都要去官府登记和处理。】
【而如果休妻不成功,就要缴纳巨额罚款,这让不少男子不敢有所举动,于客观上保证了弱势
的权利。】
【还有根据秦朝的立法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婚姻写的一方死亡的话,那么婚姻也就自动解除了,剩下一方有再婚的权利,这种强调是男
,如果
方有子
的话,这种是不允许的。】
【但是我们始皇陛下在保护
权利方面,给了她们一个特权——那就是“免死金牌”。】
【就是
子可以杀夫。
不过这种有前提,只能是上门
婿。】
【——即若是发现丈夫有不轨行为,就可以杀掉丈夫,不予以追究任何责任。】
历朝历代下,所有听着的
子们:“!!!”
虽然都有限制条件和前提条件,可是这些规定,仍然是让她们震撼难言。
而这些与
子相关的法律制度等,竟当真是秦朝时期的?!
秦朝
子竟拥有这样的权益和保障吗?!
对比现下境况,这让她们如何不震惊,如何不心生复杂又难言之意!
而与此同时,于心底那颗发了芽的种子,又在暗自疯涨了起来。
对比之下的差距,不经意间就让
产生了欲望,而有欲望,也自然而然亟待改变的发生和获取。
毕竟
,无论是男
还是
,永远是不满足的。
尤其是在他们她们看到了“前景”的
况下。
而这场“前景”勾画,还没结束。
【让我们再往前推,越过秦朝,再来看看商朝时期,
子甚至能拥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
【所以继班昭之后,我们再来讲一位我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
军事统帅——
好。】:
第74章刺激 不要让血
变成刺向我的尖刀
历朝历代下,对于众多
子而言,一个残酷的事实就摆在眼前。
——即她们的地位,以及所享受的权益等等,竟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而在那过去更远的朝代,
子竟然还能拥有封地和军队?!
好……这位
好又是哪位?
【先秦时期
的姓写在最后,“
”为亲属称谓,所以称之为
好。】
【这位我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
军事统帅,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
政治家。】
【
好死后庙号为“辛”,她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后半叶武丁重整商王朝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