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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枕黄粱【BG】(1 / 2)www.ltxs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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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一个冗长繁杂的梦境中醒来。「请记住邮箱:ltxsba@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梦中有桃花,有清酒,有满园的春风,戏台子上衣衫叠影,有浓妆花鬓,在唱着半折残戏。

她又梦见他了。

她躺在床上愣愣的盯着简陋的天棚,那里有一只蜘蛛正在艰难的织着网,从横梁的这带着根细长的蛛丝爬在半路上,横梁上布满了长年累月积累下的黑色污垢,中间甚至还断裂了一小部分,蜘蛛举步维艰,最后努力许久,还是从断裂的横面上掉了下去。

她默默的躺在床上消化着梦中的余韵,那半折残戏还在她脑子里萦绕不去,咿咿呀呀的誓要唱完才肯罢休,她就那么安静的躺在那,手指合着戏文打着拍子,停了许久才慢吞吞的从床上起身,在屋檐下的水缸里舀了瓢水净了手和面,将发挽成一只松散的髻。

没有风沙,也没有乌云,她慢条斯理的收拾好自己,然后从屋子里搬了只小木凳,出了房门,就坐在院中晒太阳。

——秦岭已经许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天气了。

她没有吃早饭,但也并不觉得饿,她就那么坐在院中,仰着脸,眯着眼睛看着泛着淡蓝色的天空,享受着难得的安逸自在,这样好的阳光温暖惬意,能让她想起那些美好淡然的时光。

她近来年岁大了,记也越来越不好,不过她不在意,因为她有着大把清闲的时光去用来一遍遍的回忆。

起风了。

秦岭风沙满天,一眼望去尽是荒凉之色,她的发髻被风吹得有些散,她抬手将碎发往耳后掖了掖,动作带着一不合时宜的优雅。

黄土高原的风迷了她的眼睛,沙子也蒙了她的心,她的手被腐蚀的燥开裂,像旱的大地一样可怖,她的脸上不再涂着桃色的胭脂,脖子上的皮肤也垮了下来。

她今年六十岁了,可她老的很快,看起来至少有七八十岁的模样。

可她也漂亮过,是她十九岁和二十岁的那两年。

她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生了个弟弟之后将她卖去了大户家做丫鬟,可后来那户家道中落,于是她又被转手卖到了戏园子。

1930年的时候梨园的规矩已经不那么严苛了,子也可上妆唱戏,可那时戏子的地位很低,跟子一样,是下九流的勾当,抽着大烟伺候男,是后台里常见的戏码。

她不愿意,可没有办法,她挨了很多打,被关小黑屋,不给饭吃,那年她才十三岁,不经吓,如此反复几次之后就学了乖,乖乖那些已经成了名儿的角,唯一的条件,是不要让她学戏,也不要让她伺候她不喜欢的男,班主是个瘦的汉子,见她年岁小,也心软答应了。

她很聪明,什么都学得很快,戏子怜唱过的戏她咿呀的练上几遍就能信手拈来,梨园里的来自天南海北,京戏昆曲儿什么都有的唱,偶尔心好了也能教她几句。

她十三岁到十八岁那五年,就一直呆在梨园狭小的一方后院中,守着灶台的炉火,就着呼呼作响的风箱,在嘴里吴侬软语的咿呀着细碎的唱词。

她十九岁那年的秋天,是她第一次登台,雕梁画柱的红台柱子立在四方,梨园还没有开门,茶点和瓜子还没有摆上,戏台子孤零零的立在院中,下面是零落的座椅,她赤着脚走上高台,面上没有一丝表,她站在台中央看着下面的坐席,想象着下面攒动,四下叫好的景象。

她喉动了动,随后突然跪在地上大呕起来。

她害怕,紧张,并且对于即将到来的事感觉无比恶心。

台下第一排的红木椅上会坐着北平城里最大的药商,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发稀疏,手上带着价值连城的翠绿扳指,笑起来眯着眼睛,露出黄色的门牙,那她在后台的园子里见过好多次,喜欢玩儿些年轻的男孩孩,手法花样还多,玩儿死的孩子不计其数,最后都填进了药局的枯井里。

她不幸见过一次,男孩子长长的墨色发丝一直垂到腰际,瘦弱的腰肢不堪一握,蝴蝶骨高高的凸起,手臂垂在一边,随着搬动的节奏一晃一晃的。她就咬着手指躲在月牙门的后面,亲眼看着男孩子被丢进了井里,发出闷重的噗通声。

她吓坏了,一溜烟跑回了自己的屋子,砰的关上了门,心脏在胸腔里剧烈的颤动着,几乎要从喉咙蹦出来,她顺着门板滑到地上,蜷起腿抱着膝盖,咬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怕自己会被吓病,那样的话,梨园是不会出钱医治她的,只会像那个男孩子一样被扔进湿黑暗的枯井,跟着一群孤魂野鬼一起,生生世世不得安宁。

可现在,终于也到她了。

她跪倒在铺着红布的戏台上,呕着吐出胃和胆汁,在致的绸布上晕开一小块暗红色的印记。

她最后还是上了台,就着满堂的看客唱了一曲霸王别姬。

她唱的很好,或许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子,或许是因为心态相似,那晚梨园叫好声一片接着一片,有银元被扔到台上砸了她的脚,她从霸王腰间抽出宝剑,旋转着落在舞台中央,木然的盯着雕花的台棚,睫毛颤了颤,有温热苦涩的体晕开了眼角的红色面妆。

后来的事她有些记不真切了,只依稀记得她几月之后从梨园跑了出来,然后被一个男带了回去。

彼时男骑着一匹高大马,穿着一身笔挺硬朗的墨绿色衣服,脚上的马靴锃亮的可以映出影,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色对衫,宽大的能遮住脚背,衣摆拖在地上,被灰尘扑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了男的眼,也不记得是怎么被他带回去的。

脑海里的画面支离碎,像是被剪碎的走马灯,从东方升到顶,阳光也从温暖变的炙热,滋滋的煎烤着她的灵魂。

的四合院净整洁,也不需要她生火打水,她换了一身绸缎制成的旗袍,洗去了脸上残留的戏妆,露出本来姣好清丽的面容。

“你叫什么?”男身上带着一常年杀伐的血腥气,混着锐利的金属味道,看起来像一柄锋利的短剑。

她有个艺名,叫初辞,可她不想这么告诉他,她扭着衣角,努力的在脑子里思索着自己本来的名字,可是她想不起来了。

见她犹豫,挑高了一边眉毛,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呵,是个小哑?”

“……不是。”她的声音轻若蚊蝇,哪怕穿着绫罗绸缎,耳上带着珍珠银饰,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在最底层艰难求生的可怜,男身上的气势太厉,一不留就会割伤别

“原来会说话。”男上下打量了他一圈:“跟个叫花子似的,估计也没家没名,老子给你取一个。”

她唯唯诺诺的应了,其实很想反驳男说她有家,可又因着某些不知名的念强压了下去——如果她没有家,是不是就能把这里当成家。

她不知道男叫什么,四合院里很多,她住在最里面的,紧邻着男的一间厢房里,偶尔有穿着同样墨绿色衣服的男出来进去,在四合院里往来,她记不住他们的脸,甚至觉得他们似乎都长的一样,脸上的表像是刀砍斧削出来的一般相似,他们的步伐急匆匆的,从来都目不斜视。

她听他们称男为旅座。

这个称呼她在戏园子里听说过,似乎只有什么当兵的大官才能被称为什么座,她从小没念过书,也不识字,只单纯的觉得这应该是个圣的字眼。

有时候会出去,一去三四天,有时候也会悠闲的待在四合院里,在她的屋里喝喝酒,小憩一会儿,跟她聊一会儿天,甚至有时候男也会带给她一些丝线和绣布,叫她打发时间。

她给他做衣服,纳鞋底,洗手作羹汤,做一切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事。

有时候她做活儿的时候男会歪在窗下那张榻上用上好的枪油擦着枪,偶尔抬看她一眼,她毫无所觉,专心致志的对付着手里厚实的棉布。她垂着,面色认真,银色的细针在她手中上下翻飞,在布料上织起一个个细密的针脚。鬓发从脸颊落下来,她就用针去搔搔发,然后将鬓发挽到耳后——她唱过戏,兰花指捻的娇柔漂亮。

她以为她会是他的,所有都是这么以为的,可男却一直没碰过她。

“你太小了。”男摸摸她的脸:“等到你二十岁吧。”

她想说我不小了,可又怕男觉得她太不矜持,于是只能乖巧的嗯上一声,然后褪去腕上的玉镯去厨房给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打卤面。

她和他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过了一年多,春去冬来,北平城里一回落了雪,她围着宽大的雪色狐裘站在屋檐下,突然觉得恍若隔世。

那些悲惨黑暗的子,抬起来四四方方的天空,像是被这场雪化的了无痕迹,她低看了看自己的脚——正被包裹在温暖绵软的皮毛靴子中。

“在这站着什么?”男从外面风尘仆仆的走进来,驼色的披风落了厚厚一层雪,已经有些微湿了。

她走上去接过男的披风挂在一旁的衣柜上,然后取过榻上扫帚扫去上面的积雪。男松了松筋骨,然后就着屋中的火炉烤着手。

她收拾好了披风走过来,犹豫了一下细声问道:“……这个冬天,都不走了吧。”她还是不太愿意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男在讲,她在听。

“嗯。”男应了一句:“不走了,这次部队扎在这,老子留守就行。”

她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抿着唇真心实意的笑了笑,露出颊边浅浅的梨涡。

她实打实的过了一阵子好子,那个冬天她的屋里永远燃着银丝炭,被子是新做的,用了厚厚的棉花。男闲下来,几乎泡在她屋里,她记得那个冬天,男的手心滚烫,比银丝炭还暖和的多。

除夕她包了饺子,在夹着铜板那个上面掐了花,然后夹到了男碗里。

元宵节的汤圆里有红豆,端午节的粽子里有红枣,她很会过子,总能在这个满是军的院落中留下点属于一个的蛛丝马迹。

她后来还是知道了男的名字,来自于一个陌生男中。

夏至的一天,四合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带着一副圆圆的眼睛,腋下夹着一本蓝色的绢布文件,直接冲进了内院,进了隔壁男的屋子。她觉得有些担心,踩着鞋子走出房门,木质的房门不隔音,她听见来叫了一声:“杜见锋。”她正疑惑着,就听见男的声音响了起来,他说:“在。”

于是她知道了,他原来叫杜见锋。

她在嘴里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直到心滚烫的发起热来,连男什么时候出的门都不知道。

那个名字在她心里发了个小芽,被不知名的绪浇灌着,慢慢长大。

是晚上回来的,他回来时带着一身酒气,天色已经黑透了,只她的屋里还亮着灯,男扛着一卷铺盖,敲开了她的门。

她穿着桃色的寝衣,发松散下来,柔顺的搭在肩膀上,杜见锋扛着一卷大红色的鸳鸯锦被跨进了屋,然后将被子往床上一丢。

她面色一红,低下扭着衣角,红烛映着她白皙的小脸,几乎要跟她桃色的睡衣一个颜色。

拍拍床沿:“过来。”

她走过去坐在男身边,男搂住她的肩膀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说:“老子要走了。”

她一愣:“去哪?”

“去上海。”男说:“去打一场仗,一场很大的仗。”

“带着我去么?”她问。

“不能带着你。”男说:“不过我很快就会回来”他指了指床上那床鸳鸯被,眉眼柔和下来,唇角微扬:“这个收好,等哥回来,哥就娶你。”

“好。”她笑了,对着自己的丈夫,她终于敢鼓起勇气抱住了他的胳膊,磕磕的提出了自己的愿望:“你去上海,回来的时候可以给我带礼物么。”

顺了顺她的鬓发:“想要什么?”

“我以前在戏园子的时候见过一柄桃木梳,上面刻着桃花和蝴蝶,是一位商买来送给师兄的,听说只有上海才有。”

“知道了。”男揉了揉她的发:“真是个孩子。”

“你千万不要买错了,是刻着桃花和蝴蝶的。”她把脸埋在男怀里,的吸了气,将硝烟和烟香一起吸进了肺里。

搂着她的后背,没有说话,不消片刻,从怀里传出一阵低低的呜咽声。

“你一定要快点回来。”

没有回答,只是拍了拍她的背:“听说,你会唱戏。”

“会的。”她说。

“唱一段给老子听听。”

“听哪段?”

“你唱得最好的是什么。”

“霸王别姬。”

“那就唱这个。”男说。

她犹豫了一下:“…你要去打仗了,唱这个不吉利。”

“不怕。”男笑了,然后拍拍她的肩,放开了搂着她的手。

她顺从的下了床,从一边的衣架上拿起男的披风系在身上,手腕翻转挽了个花指,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

合着她的唱腔打拍子,其实他从没有听过戏,也不知道这出戏讲的什么,可她唱的好听,有着一子带着媚的狠劲儿,听起来热热闹闹的,爽快。

她从一边的瓷瓶中抽出一条软软的花枝代替宝剑,旋转着落到地上,她的发铺散下来,柔顺黑亮,配着纯白色的寝衣格外分明,这次她没有哭,反而是笑着的。

“唱的好听,你也好看。”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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