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别
,正是陈铭、严才五、沈斌丰、老布阿龙四个
。
老布阿龙这厮的恢复能力的确有些惊
,无限接近于小强的彪悍存在,没几天那些刀痕就结疤了,正准备下床的时候,碰上陈铭一行
来探病,结果在看见陈铭的真面目的时候,老布阿龙也着实吓了一跳,一时间没法把之前那个“黄石元”和“陈铭”这两个
的形象结合在一起。但这家伙
脑也简单,反正喊的是还是那个“辰明”兄弟,也无所谓了,很快就接受了这种设定,吵着嚷着要跟陈铭去拼死命,于是陈公子还是把他给一起带来了。
陈铭,手中一把如同钻石一般材质的手枪,火星四
,火舌吞吐,几乎是在他掏出手枪的一瞬间,那群季家的保镖就已经一片一片地躺在地上了。
手枪的枪
,有一枚非常
致小巧的消声器,在消声器的压抑下,枪声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陈铭的枪法极准,基本上是抢枪命中,没有任何一发子弹飞溅出去,击穿玻璃,所以整个屋子里面,就算死得再惨烈,外面巡逻的季家保镖,也绝对看不见。
那一发发子弹,如同张开血盆大
的狼群直奔羔羊,肆虐凶猛,血腥残
,一时间,摧枯拉朽,血
模糊,那群季家保镖,几乎没有做任何反抗,就死得
净净。
这把枪,体积小,质量轻,威力虽然在消声器的压抑下,稍有减弱,但也足够嵌
这群保镖的身体之中,而且枪握在手里,手感舒适,
击时枪身还会反馈给陈铭足够的减震效果,使得他的准心,再一次大幅度提高!
和几个月前相比,这把“狼群”简直从一匹无法拘束的野狼,化身成为了无坚不摧、气势恢宏的狼王!
狼王!统帅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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