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加公平的
易规则
以上对策是建立在目前现货
易规则不变的
况下的。更多小说 Ltxsfb.com坦率地说,如果
指期货如期推出,而现货的
易规则不随之变化并匹配的话,本身就存在可被机构利用的重大隐患。2007年2月9
,《第一财经
报》刊发了编委杨宇东的文章———《现在推
指期货暗藏对散户重大不公》,他也是一位有勇气和敢担当的资
财经传媒
,对此文我非常赞赏。
杨宇东指出,目前推出
指期货并不能达到“准备充分,条件成熟”的要求。除去硬约束外,一些软条件,如合适的标的物、投资者能力以及配套的风险平衡工具、公平的
易机制等都基本不具备。
的确,沪
300指数作为
指期货标的物的缺陷,随着金融
比重近来快速提升,其对大盘现货的代表
正显著弱化。以2006年底的数据统计显示,上证综指前十大权重
中,金融
占5席,分别是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若加上中信证券、华夏银行、
发展与宏源证券等4只个
市值,上述9只金融
市值达4万亿元,占总市值的44%;在沪
300指数中,金融
权重更是高达49.3%。与此同时,上证综指大幅度“失真”已是有目共睹。通过
纵超大银行
价格形成放大效应,影响上证综指,进而影响沪
300指数样本
的涨跌,就能够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轻易影响
指期货的价格。
而在投资者能力方面,有媒体报道,在
指期货的两个月仿真
易实战中,能够盈利的散户比重目前已经降至5%,大约95%的散户都在亏损。
更核心的问题在于:“任何一种金融衍生品推出的目的都是为了对冲原有市场的风险,同时提升市场的流动
,保证
易的达成和活跃,并与原有
易品种一起更为准确地发现合理价格。但考察内地
市现有的
易工具和机制,我们发现,单一地推出
指期货,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是极大地放大了风险。这主要是因为中小投资者没有相应的工具和
易机制,可用来规避大机构在利用
指期货做空市场时带来的市场下跌和套牢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