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复仇,自古以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
临漳学宫中,公羊高在对众阐述他的“大复仇”理念。
“王亥在有易氏为客而‘’有易之妾,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是故王亥之子上甲微从河伯氏处借师而伐有易,灭之,遂杀绵臣。”
“宗周末年时,秦仲在西犬丘被西戎攻杀,其子秦庄公继位,生子三。过了一代
后,秦庄公死,本应该由长子世父继位,然而世父却说:‘戎杀我祖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
邑’。于是世父便将君位让给弟弟秦襄公,自己带兵前去攻击西戎。”
三代之时,血亲复仇曾是礼仪,规范着世的生活,它也是一种道德律令,引导着当时
们的选择。
‘春’秋时期去古未远,这种古老的习俗得以保留,所以这时候,同时又是复仇现象最为频现的时期。
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楚的复仇。
这次伍封刺杀案的几个涉及物:伍子胥、伯嚭、屈敖,他们的祖辈或者自身,都有参与血亲复仇的事迹。
屈敖的祖先子灵(屈巫臣)因为族被楚国的令尹、司马所害,遂助晋国谋楚,最后让自己的两个仇
疲于奔命而死。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
吴伐楚的事迹更是家喻户晓,不需赘述。而伯嚭的祖父伯州犁被楚君所杀,伯嚭也跑到吴国和伍子胥合作谋楚,最终跟他一起鞭尸报仇……
有这么多先例在,伍子胥之子伍封会拾起父亲当年走过的路,杀死仇,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我曾经去过叶地,向孔子询问为父母复仇之道,孔子回答说:‘作为儿子的,若是父母被冤杀,就要睡在垫子上,拿盾牌当枕
,还不能去做官,
夜不忘此仇,一旦在街
遇到仇
,就要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立刻杀掉仇
!’如此,才不枉为
子。”
“伯嚭因祖父族之仇而报复楚平王、楚昭王,残
郢都,鞭挞楚王尸体,‘
’楚王之妻‘
’。今
嚭也因谋害伍子胥而被子胥之子所杀,这世上哪有伯嚭可以报仇,别
却不能找伯嚭报仇的道理?纵然他身首相离,也是咎由自取,何怨之有?”
在一边赞同声中,公羊高结束了他的阐述。
说起来,不但是孔子,整个天下,哪怕是被复仇搞得差亡国的楚国,从官方到平民,都对血亲复仇极其推崇,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曾经亲自手刃仇
的上甲微、子灵、伍子胥,乃至于年轻时候的伯嚭,他们那种坚彻刚强的意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复仇‘
’神,都受到了舆
的同
和颂扬。
然而事总有例外,虽然公羊高以及邺城的大多数
一致认为,伍封的行为大快
心,不但应该无罪释放,反而要加以表彰。但大理寺却不认这个理,自古以来一直天经地义的道理,在赵国的律法面前,却不被承认了……
邓析为首的大理寺法家官吏们,是坚决站在‘私’复仇的反面的,他们指着《赵律》上“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的条款给在大理寺‘门’前喊冤的
看,认为伍封的作为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且造成了故意杀
的罪,依法应当严惩不贷。
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了,邺城本就对伍封十分同
,当社会舆
、民众的固有观念和律法条文产生冲突时,造成的是法律部‘门’与整个邺城社会的敌对,一
‘
’‘
’开始席卷邺城,为伍封喊冤的呼声越来越大。
如此一来,大理寺便陷了尴尬的局面中,他们要依法判决,却遭到了整个赵国民
的反对。虽然告诉自己这是对的,但一出‘门’就被百姓用白眼鄙夷,说他们是为‘
’佞张目,残害国之栋梁的酷吏,理官们心里也不是滋味,整个律法部‘门’在这件事里,有些里外不是
了。
好在赵侯似乎一直是站在他们身后的,并没有迫于舆对大理寺施压放
。但奇怪的是,赵无恤却并未对舆
加以镇压,似乎乐见其成地坐视其发展……
……
邺城风起云涌,长乐宫中却一片平静。
“要是不让说话,寡
开临漳学宫意义何在?还不如直接一纸禁令严禁学术,焚毁诗书杂学,万马齐喑好了。”
居殿内,当太子恒有些着急地来询问此事时,却见赵无恤仍旧在不慌不忙地处理其他事
,只是淡淡地说道:“防民之
甚于防川,寡
可不做周幽王。有时候,民间积累的愤懑需要适当泄洪,反正邺城
针对的是大理寺这次的判决,而不是法律本身,更不是赵国公室,邓析都还能撑得住,汝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