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几年的苦苦反思,犹豫再三,我终于下了决心,开始动笔,写下了我的自传体小说,凡十余万字,名曰《欲四部曲》 四部者,一曰“暗恋”二曰“试逗”三曰“明戏”四曰“狂欢”无非记述有从互相
慕、彼此试探、灵犀相通直至尽
欢的过程。更多小说 LTXSDZ.COM
我知,此书决不会得多数世
的青睐,道理是不言而喻的。
们可能会说,这是一部
之作,不知羞耻,其罪可杀。然而我却不以为然。
原因有四:其一,者,乃过度贪色、放纵形骸、
皆可夫之类也。而我作品中的
主
,却是书香之后、名门之
,其
有所专,
有所节,正常的儿
欢愉,何
之有?且
者,男
欢之谓,乃
生一大快事,昔者,圣
孔夫子亦不避嫌疑,公然对其门生言道:“食色
所欲也!”
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吃的是五谷杂粮,身体健康无损,七六欲俱全,用天地造化之躯,顺
心世
之衷,尽欢尽欲,本是正常事
,又有何羞何惧?
其二,我书中所述继母与前子相,世上不泛其例,且既无血统,亦难称
伦。『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况且,嫡亲母子媾、父
者自古有之,后世亦比比皆是,只是
们都或隐或避或心照不宣而已。最可恨者,是那些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道学先生。
他们在暗地里诲诲盗,无所不为,而在公开场面上,却处处道貌岸然,指东斥西,不可一世。此可谓满
仁义道德、满腹男盗
娼者也。我只不过是直言其实而已。且男
相
,不必一定要年龄相当。这在西方是不须顾虑的,而中国的传统观念上,男大
五十岁不认为大,而
比男大一点则会被认为“不正常”难道不应该改革一下吗!我书中的两位主角,并非嫡亲,他们视封建礼教于不顾,尽
其所
,欲其所欲。其
可嘉、勇气可贺,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