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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艺术浪子(1 / 1)www.ltxs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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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艺术

我曾经是长安街上诗歌的子。更多小说 ltxsba.me我不想自喻为城市的流汉,而换用一个较为委婉的说法——子,并且相信这里面潜藏着古典的诗意。它也迥异于游子、(本)等词汇的趣味,有一种令感动哪怕恨铁不成钢的率与真实。子回金不换——这句著名的民谚褒中有贬、贬中有褒,勾勒出对于世俗生活带有异端或反叛质的美感。但子本身并非我们这个世界上多余的(如莱蒙托夫笔下的当代英雄别巧林),谁敢否认自己的处(或潜意识里)完全剔除了它的影子?即使你使用的是谴责、批判的语气,或许内心对那种轻松洒脱的生存方式不无一丝羡慕——它毕竟代表着向自由靠拢的渴望与努力,恰是循规蹈矩的芸芸众生所缺乏的。对此我有我个化的理解:子,漫之子,漫主义的赤子!我正是以这种态度对待艺术乃至于生活的。追求运动而非静止,追求自由而非约束,追求漫而非现实,追求感而非理念——子正是在追求中成为子的,在流与回眸中成为最后的圣徒,在叛逆中造就了更层次的回归抑或眷恋。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唐诗里的子有过大梦初觉的体会。迷途知返,百炼成钢,同样属于彻悟的境界。杜牧有他的扬州梦(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我则有我的北京梦。我的北京梦同样做了十年。北京是我的梦乡,我诗化的乌托邦。我的梦乡区别于杜牧的温柔富贵乡,充满了清贫的幻想、倔强的抗争、青灯黄卷的熏陶、铁马冰河的磨砺。我没有唐朝的诗们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幸运,我的诗酒年华——已完整地奉献给长安街上的流了。十年圆一个梦,一个文学梦,一个既古典又现代的梦。我在异乡的长街上梦了又醒、醒了又梦,醉眼,浮想联翩。北京会记住我的,记住一位布衣履的外省青年在华灯怒放的十里长街上来回行走,反复做着同一个梦。我梦见了**——北京的面孔,睁开眼也是,闭上眼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远近近都是你;我还梦见诗歌像标语与传单一样散布在城市的广场上,以及未来的群中……这注定是诗的理想。如果在一个缺乏想像力的时代,会显得荒诞可笑。艺术在我们的生活中远远没有那么重要。这样的梦是经不起推敲的。

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另一种类型的子。一位工业社会里诗歌的子。一位艺术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我要迈着外省青年的脚步,丈量北京,丈量我诗歌的乌托邦、我心目中的理想国。我要以豪迈的韵脚绐北京画一张独特且抽象的地图(文意义上的地图),一张梦游者的地图。我希望自己的文字能给更多的寻梦者导游。这样的梦是不会毁灭的。它本身即是对生活的再创造。我是一个梦中的才子,在北京城里寻找着那支失传的笔。杜牧回味着他在扬州的幕僚生涯,以及温柔乡里的放形骸。北京则是我生中最重要的驿站,寄托着我青春的行囊和诗歌的岁月。我们同样都付出了十年的代价,梦的代价。由此可见,每一位诗都将和一座城市产生命中注定的联系。诗们都是城市的子,文化的英雄(而且是不想做英雄的英雄,不像英雄的英雄),如果他们的梦想能够战胜现实的话。或许应该更为宽容一点:如果他们能抵抗住现实的压力而保持漫的理想,就可以算作莫大的胜利了。我在风起云涌的北京城里,一丝不苟地做了十年文学梦。我曾经把我文学梦的动力归纳为四个主义:理想主义、古典主义、漫主义,还有一个经常被现代的类忽略的——英雄主义。与我接踵而来北京的外省校旱家邱华栋听说后下意识地反应:还有现实主义呢,你把现实主义搁在什么位置,这段对话恰巧证明了诗与校旱家的区别:校旱家比诗多一个现实主义。我梦见的是文学的理想,他梦见的是文学的现实。虽然这两个来自外省的文学青年都做着同一个北京梦,但审美的立场不同。我们都是城市的子:他是理想的叛徒(曾以欲望现实主义总结自身的创作),我则是现实的叛徒(并在一篇散文中表明: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构筑一座看不见的且没有门牌的象牙塔)。我们分别为自己的清醒抑或痴迷而庆幸。对传统不同质、不同取向的叛逆,奠定了子的身份。这是子的悲哀,亦是子的幸运。

子不是圣经里的迷羊。子不是子是有思想的。子思想的抛物线有着自身独具的轨迹——不要以常规来衡量。也就是说,子有着子的命运。子的命运在火中,在雨里,在尖上——他简直是波之子,波的化身。子回,称得上是世间最复杂、最感伤的回忆了——因为这是付出了巨大代价的回忆。梦是他的代价,他回的时刻也就是醒来的时刻。梦中的梁山好汉,被现实招安了。《水浒传》里确实有个燕青绰号子,皇帝的李师师甚至都上了他,可见子非同凡俗的魅力。子对现实曾经有那么点造反的——即我所说的叛逆的美感。生有时候像一场大梦,梦醒时分,万念俱焚。孔雀东南飞,十里一徘徊——而子的一生却只为一次回子只有一次蓦然回首的机遇。他所有错误的选择都为最终修成正果?选择了梦是否即一生中最大的失误?苏醒是否真是完美的结局?回忆的时刻也就是从漫中赎回自己的时刻。贾宝玉支付了红楼梦的代价,梁山伯与祝英台支付了蝴蝶梦的代价。作为世纪末诗歌的子,我却拒绝回,拒绝向现实妥协,拒绝放弃漫作为求和的代价。作为大工业时代硕果仅存的艺术信徒,在布满齿的城市里我照样执迷不悟,吟唱着落伍的田园牧歌。

我的大半个青春都献给这座城市了。我的梦想与这座城市密切相关。我手持单程车票横穿半个中国跨进它辉煌的城门时,简直还是个朴素的少年:一个流的梦烘托着我在异乡成长。从来也不曾追悔,永远也不会回。李白选择过长安,可是他回了。杜牧选择过扬州,可是他回了。陶渊明当过彭泽县令,也回了(归去来兮,田园将芜)……我选择了北京作为诗歌的梦乡,态度却是义无反顾的——大隐隐于市,我偏偏要在这座车水马龙的二十世纪国际大都会里做个彻底的艺术子,釜沉舟,没有援助也没有退路——但没有退路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援助。或许它严酷的生存压力更能考验一位赤子梦的结实程度?我一边抵抗一边加固着自己的文学梦。我来北京是为了寻梦的,我在北京的岁月也就是造梦的过程——梦是一位子在这座城市安全着6的降落伞,我凭借着它在你们顶飘呀飘,忽高忽低,时缓时急。梦是我青春最大的悬念,我的十年北京梦哟,无怨无悔。诗歌是我命运的守护。我曾经把这一段生活以游牧北京来命名。一位南方音的游子,在征尘漠漠的北国风光中编织着自己的漫主义之梦——我在想像中将其与苏武牧羊相比拟。我没带地图,却带着一部诗集。我没带鞭子,却带着一杆笔。在旧时代皇帝们的宫殿与陵寝旁,我放牧着诗歌的羊群,逐而食,傍水而居。我一三匝在北京城里重复的游牧,从平凡的生活中发掘出无穷的诗意,从来不曾感到过厌倦。我简直怀疑自己是游牧民族的后裔——或许它正与子的血统相吻合,只有子才能从流中体会到类似于游牧的心,只有诗才能把生存的苦难升华到美学的境界。我是这座城市里乔装打扮的游牧者,梦是我隐形的马匹,我空气中的家园永远芳如茵。我是以审美的态度游牧于长安街上的。我曾经强调过:我不是游客,而是牧——这正是一位远道而来的行吟诗的游牧哲学。在上我是将这座古都作为一片富饶的原来看待的,踏花归来马蹄香,我的每一次孤独的游行都能得到意外的收获——我不断加着对北京的感。这使得我即使置身灯红酒绿、钢筋铁骨的现代化都市,也能咏唱出不施黛、力求抚慰类往事的牧歌。我愿意做北京城里最后一个田园诗

双目失明的荷马是最古老的行吟诗,他挟着七弦琴靠卖唱乞讨,走遍古希腊的七大名城,终生流的结果是产生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由此可见,行吟是诗的游牧方式,诗类社会的游牧民族。我也是这样要求自己在长安街上的行吟的,我愿意永远只在这一座城市里流,我要做一个自我放逐的子。子与流汉的区别在于,更侧重于的流子永远在自己的内心流,这是一般的流汉无法仿效的。流又是被迫流,而子则热流——他把流看作某种自由的,才选择了自我放逐。他在流放自己中拓宽了生命本质的美感。子体验到灵魂的流(将之视若幸福),流汉只能感受到体的流(因而作为苦难来诅咒)。一千个流汉里顶多只有一个子。上是没有失败感的。流又并不仅仅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二十世纪欧美城市文学中仍有流汉校旱,塑造了都市流汉的形象,正如其代表作品叫《在路上》——在路上或许是所有流格的主题,但只有从灵魂里眷恋在路上的感觉的,才是真正的子。有些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城池,但灵魂仿佛永远在路上、在途中狂歌抑或劲舞,这同样是城市的子。世界哪怕再小,也足够流。我联想到曾经作为没有国籍的民族在欧亚太6长途跋涉的吉普赛(在普希金笔下又叫茨冈),类社会已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他们仍然不愿舍弃流,照样赶着大篷车候鸟般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迁徙,哪怕靠卖艺、算命、巫术换取流的盘缠。看来流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最自由的),在流中他们才能不断证明自己的血统,才能实现生的最大价值。看来流对于真正的流者并不是苦行——流首先是其无法泯灭的天,然后才体现为若隐若现的生命轨迹。吉普赛是世界的子,地球的游牧者,他们使游牧的概念获得了空间上最博大的实现。

我只要做北京城的游牧者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更是时间上的游牧——当我骑着老式自行车一会儿在可并行六辆卡车的环城公路上疾驰,一会儿又抄近路四合院地带窄窄的胡同,简直觉得在横穿北京的历史。我是以倒溯的方式重温一座城市的传记。这总是给予我突如其来的灵感以及对古老文明的敬畏。我夸张的文学梦因而获得稳固的依托,简直可以像青苔一样附着在遍满岁月齿痕的老城墙上。我行吟的诗篇注定充满怀旧的气氛。时光停步,城市的回忆本身散发出比子回的境界奥得多的沧桑感——城市从它荣耀抑或耻辱的刀光剑影、风鸣马嘶的旷古之梦中蓦然惊醒。我游牧的意义在于把握城市微弱的脉搏,并区别古典与现代的冲突。又有多少步覆匆促的路愿意对此关心呢?他们的兴趣更乐于倾注于北京属于现实的部分,在一座漫主义的城市,却生活着一群现实主义的居民。城市缺乏的恰恰是远离功利、超脱世俗的无所羁绊的子。子是要有梦想的。子即使迷路,也是因为梦想而迷路——并非因为自身的无知与愚昧。做个子,做个城市的子并不容易。我所理想化的子,应该充斥着浸透到骨子里的漫,是遗世独立的漫之子,而非一般意义上漫的模仿者或臆造者。是漫造就了他,而非他创造了漫——他在生活中的所思所想、所做所为,都近似于漫的化身。他的品质与漫水融。包括他与城市的关系,也是漫主义者与呵护了这种漫的环境的关系——他从来就不仅仅作为一般的居民或小市民而存在,子与小市民在上是相对立的。城市的子。子的城市。城市的子注定是在漂泊中谋求变化的,并在变化中实现自身——无论场景的变化、周围物的变化、时间的变化以及更重要的心的变化。他只有在变化中才能得到发展。子的城市则同样是年轻化的,有冲动与酷幻想的气质,否则它的胸襟就不足以包容如此之多漫的物和漫的事件——它的包容本身就堪称漫的事业。法国的黎正是城市漫化成功的证明——它真正的青春期应该是在十九世纪,漫主义文学与艺术构成它对世界的贡献。它也因之而永远地成为类社会中漫主义都市的象征。在漫长的岁月中,有那么多纷至沓来的艺术子被其收容:从莫伯桑、左拉、尔扎克到对黎的忧郁有独钟的波特莱尔,从莫奈、塞尚、梵高、高更到毕加索、野兽派马蒂斯,从校旱家、诗、印象派画家、流琴师、时装设计师到花腔高音,他们不约而同地出没于贵沙龙、大歌剧院、咖啡馆、街心花园以及典雅的画廊,出没于现实和远方的我们的想像中……可以说,黎的漫与光荣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这一系列举不胜举的名字所烘托的,子们使一座城市在类的文明史中出名了。子们组合的星座也使一座城市在世界的理想中熠熠生辉。

黎是属于远方的,属于别的。北京则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的黎是别的传说,北京则是我的现实。这座城市使一位游牧者留了下来,并且还挽留了他的炊烟和歌声。我在北京的晨钟暮鼓中圈阅着诗歌的羊群。我是一只装满了梦想的漂流瓶,是哪一片汐把我携带到这里又弃我而去?幸运的是,我灵魂的封条被城市果断的手势揭开了——长期封闭的梦想因之而获得愈趋开阔的空间。如同邱华栋在一篇文章中形容我是生长的作家:“一个生长着的生活在一座生长着的城市”,我的脉搏与思想逐渐与北京趋于一致。北京是一个诗梦想的大本营。我青堵塞的歌喉被打开了,开始咏叹霓虹灯、斑马线、立桥、超级市场以及所有属于城市文明的事物——它们在我心目中恰巧与钟鼓楼、老城墙、胡同、四合院等古典的意象相映成趣。我是一个在历史与现实之间行走的梦想家,一个具有双重格(怀旧与幻想)的城市子。我躁动不安的灵魂,在城市的体内远航,在自己体内远航——越是身临其境的事物,在感觉中越是属于遥远的地方,正如美国乡村歌曲所吟唱的“最远的一里路是到家前的一里路”,这也是所有游牧者的体会。我的存在,就是为打市民们的怀疑:城市,也有游牧者吗,城市也需要游牧者吗?游牧者也能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吧,他如何获得自己的牧场、水源、阳光、盐与食物,如何获得自己的,又如何喂养自己的马匹与灵感?游牧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梦想而不遭到欺骗与伤害——他在现代文明中究竟属于弱者还是强者?

我选择了北京。北京也同时选择了我——作为城市文明的当代游牧者。它的古老与现代使我这个城市之子获得了双倍的能源。我咀嚼着它的往事构筑它的未来,我又带着对未来的期待重温其烟云密布的往事。对于抒来说,他所置身其中的城市也是抒的,我拥有抒的北京——而删节掉它叙事的部分。让叙事的北京回到历史课本里去吧,今天晚上,灯火通明,我要专门给它写一首个化的抒诗。谁叫我对它的观察与思考带有如此强烈的感色彩呢?谁叫我是个诗歌的子呢?我是长安街上的流之子,更是漫之子。我是北京的赤子哦,我的炯炯眼,我的拳拳之心,哦,我的古典怀与英雄结。没有谁能比游牧者对所经过的地方,所经历的与事更富于感的了。这是一种甚至不敢轻易回眸的感——否则就不足以将完整的印象毫无损伤地收藏记忆。游牧者的永远是瞬间的,但从另一个意义上理解——它更是永恒的。只有这样才使永恒成为可能。我不再担心自己在北京城里写下的这些文字是支离碎的了。它反而证明我的是狂热而完整的。我对北京的,是一张个化的北京地图——我的足迹与文字,以及生命中十年的时光,曾经覆盖了完整的北京。我是个北京的寻梦者。这就是我朝夕擦拭而永葆童贞的北京梦。在梦中我看见了自己一位远道而来的游牧者,一位四海为家的诗歌子,在北京城里安营扎寨,以纸张为帐篷,以马鞍为枕,以笔为旗,以步代车,对酒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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