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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2 / 2)www.ltxs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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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瓷器”,就越是要注意防止小的嫉妒和坏——这是现代婚姻守则。

可惜,许多自认完美的婚姻都因忽视这个守则而分崩瓦解;许多“瓷器”误把美名贵当成牢不可,结果终为小所趁,摔成碎片,追悔莫及。

贺和晨就是这样。

我本来不知道贺和晨的悲剧,因为一个病临死前的自述,我才对他们产生了兴趣,上网搜索一下,很快就找到了一篇名为《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的网文(以下简称《我》文)。

看样子,这篇网文曾经引起很大的轰动,很多为之扼腕、为之震撼。但我读后的感觉并不那么震惊,因为在这之前,在听完我的病的自述、在整理他死后留下的图文资料的过程中,我早就震惊过了。

没错,我的病就是这篇网文里的“巩”。

在躲避通缉、四处流亡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曾偷偷潜回过北京一次,甚至都计划好了一个以自己的“悲惨遭遇”再次博取晨的同怜的方案,可惜“傻美”已去德国,让他空有壮志未能酬。

半年前,他流亡到西安,来我这个偏僻的诊所看病时,已是肝癌晚期了。此时他已身无分文,在街上乞讨维生,别说治病,就连止痛药也买不起。我见他可怜,就收留他住在诊所后的房子里。床有棉被,淡饭也三餐,就这样,他在房子里苟延残喘地度过了生最后的三个月。

见过肝癌晚期病的都知道,那种病痛是一般无法承受的,我免费给他吃的廉价止痛药效果可想而知。而帮他克服病痛,支撑着他走完生最后旅程的,竟是他所谓的“复仇回忆”和那个他整天抱在怀里的宝贝黑盒。

临死的前几天,他才舍得把黑盒里的东西向我展示:一本记,一些照片,几条丝袜,几套感的内衣裤,还有一个致的透明塑料盒,里面竟然装有毛、沾着血迹的纸巾和用过的避孕套!

记得那几天,他已经被病痛折磨得面无血色、不成样了,但一跟我说起自己向富复仇的“光荣历程”,尤其是看着黑盒里那些照片、内衣裤时,他似乎马上忘了病痛,两眼发光,脸上也不可思议地出现了激动的血色。

巩终于死了。

一个变态的复仇者死了。

但是他却把那本写满了“仇”字的记,那些充满了荒诞却又真实的秽文字,还有那些晨的艳照以及她身上的私密之物,都留给了我。

这真是个烫手山芋!我本有心把这些肮脏变态的东西付之一炬,但是一想起《我》文曾经引起的关注和热议,一想起手这个记本里透出来的、比《我》文中还要强烈百倍的变态与恶毒,我就觉得有责任、有义务向们揭示更真实、更全面的巩——这个心理畸形的复仇者!

我觉得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本记更地了解像晨这样拥有优越条件、完美婚姻的都市丽,到底是怎么走出轨迷途的,对现实生活中那些还没有上演婚姻悲剧的幸福夫妻,也许会起到警惕和借鉴的作用。

整个故事在《我》文里已经讲得非常详细,所以我就不再从赘述。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只是将巩的记(主要是《我》文中没有的,或被贺所遗漏忽略的重要细节)稍加调整,然后连同他的病句和错别字一起照搬过来,原原本本地公布出来。

这里还有一点困惑是,在《我》文里曾经提到一本巩的记,贺看了一遍就把它烧毁了,那我手这一本是怎么回事呢?由于我是在巩死后才上网查的这个故事,所以来不及问他怎么会有两本记。

但是我注意到,原文里提到那本记时是这么说的——“说这是他的记,不如说是随笔,没有记录准确的期,而且是断断续续,并不是每天都在写”,而我手的这本记,虽然有时也是三、四天甚至一周才一篇,但每篇都并标有详细的期、天气、甚至心。我特意将《我》文第64至66章节中作者公布的巩的记内容与我手相对应的几篇记做了比较,发现我手的虽然也存在一些文理不通、词不达意的毛病,但条理明显要清晰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再结合巩这个心思细密、极度虚荣、又非常重视“复仇过程”的特点,我的推测是——

贺毁掉的那本只是稿,也许巩觉得扔了可惜,故意留在宿舍里等待贺去发现,专门留着恶心贺用的;而我手的才是正本,应该是巩在征服晨的过程中或遇到困难、或取得突、或又有心得时,参考前几天的稿,增加了新的内容、并对某些细节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描述,才形成的记正本。

在他眼里,这本记也许就像将军的勋章,“退役”之后他尽可抚摸着它,回忆昔自己“驰骋疆场的荣光”。

那么,下面就让我们跟着巩的变态记,一起回顾他的“复仇历程”,一起探索晨的红杏之谜吧。

(一)

“我觉得我不是平凡的,我会成为一个强者!

在今天,我终于找到了实现理想的捷径,一个一箭双雕的好办法。我要彻底报复我厌恶的,我要超越贺,我要了晨!我要用文字记录下我成功的轨迹!

谋事在,成事在天!“

这是巩写在记本扉页上的警语,与《我》文中贺看到的稿本上几乎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稿本上的“他”在这里变成了“贺”,还明目张胆地加上了“我要了晨”。

写过记的都有这样的体验:起先你不想写出那个的名字,只用“他”

或者“她”来代替,写着写着,终于有一天,当你的记上出现了

那个的名字时,你才蓦然发现,自己已经(或者恨)那个到了极点!

从巩的这句用来勉励自己的警语可以看出,在准备写这个记正本时,他对贺的“仇恨”和对晨的征服欲都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我》文中没有说那本稿是什么时候开始记的,是2005年初当了贺的司机以后,还是稍晚一些?但我手记本记载得很明确,是从2005年6月19开始的。

那天,他无意中看到了晨的大腿。

“天啊,天下竟有这么漂亮的大腿!真不知怎么来形容好!那么细那么长,可偏偏又的看不到骨,真不知它怎么长得!那么漂亮!还用薄薄的丝袜包着,分明是故意引诱男嘛!

幸亏小娃不小心的这一抓!不然,我怎么会有机会看到这么漂亮的大腿?

还是从楼梯下往上看,哦,好像还看到一点小裤衩了,哈哈!可是,漂亮又有什么用?又不属于我!这么美的大腿,竟然是畜生贺天天拥有的!……他凭什么?

不行,我要把她抢过来,她应该是我的!我要让贺产,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去要饭!我自己呢,天天抱着他漂亮的老婆,摸她的大腿,她的小

我发誓,我一定能做到!“

记本的第一天,巩这样表下了自己的决心。

应该说,自从2005年初当了贺的司机,与晨的接触渐多以后,巩就开始对晨有了一些非分之想,但那多半是正常男对美幻想而已。这期间,巩即使有一点“用占有晨来报复贺”的意识,应该也是朦朦胧胧的,因为晨和他根本就属于两个世界!

可是谁也没想到,小孩楚楚无意间创造的“惊艳一瞬”,竟一下子照亮了巩的“复仇之路”!也促成了这本“复仇记”的诞生!

从6月19下定决心到12月1终于“攻占”美身体之间的近半年时间里,记并不多,只有27篇,称之为周记还恰当一点。与12月1以后的记相比,这27篇的篇幅都较小,但内容还是很丰富的,点点滴滴地记载了自己对晨身体的渴望,对贺富有的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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