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徐云还在飞行途中,秦婉儿已经来到了港澳,为了这次行动的隐蔽,秦婉儿只带了两个
出来,而且到时候让徐云都会惊异的是,秦婉儿非但只带了两个
,其中还有一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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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孩叫漫语,警校毕业刚考
局里,秦婉儿带着她是因为自己在漫语的身上看到了很多自己刚刚
行的影子。
现在进单位还能保持一腔热血的
已经越来越少了,尤其是
孩子,更是不多见了,所以秦婉儿才会对漫语异常的欣赏。
另外一个和她们一起来的是泰康,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有着丰富的案经验,即便是秦婉儿的等级比他高,但却也依然尊敬的会叫他一声泰叔。
秦婉儿觉得这样很合适,带来太多容易
露,若是她自己前来又怕
力不够。
泰叔和漫语两个的组合正好,一个有经验,一个有
劲儿,而且两个
站在一起就好像是父
,不会引发别
的怀疑。
即便是有怀疑,也最多会以为他们是爹和
儿的关系,不会让他们调查的
怀疑便好。
秦婉儿他们的目标嫌疑叫刘奔流,跟在他手底下做事的
都称他为水哥,对他并不是很熟悉的
会叫他刘总。
表面上,刘奔流绝对是一个让看了就很舒服的成功男士,年满四十的他因为注意保养,所以看起来跟三十五左右的
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刘奔流总是穿着得体的西装或者夹克,而且一点都不显得呆板,给一种特别有知识有涵养的感觉,就是那种雅士风范。
一个看起来文雅的男,在着装上总是善于寻找一些点缀来体现他的优雅。
比如这次来港澳的刘奔流,穿了一件夹克,但衬衣却配上一条领带,这便使他整个充满活力中带一丝典雅。
刘奔流显然是喜欢夹克衫的随便,而且适应力还强,但不系领带又显得不够成熟,所以他就配上领带,让自己在闲适中带一些高贵。
或许对于文雅的男而言,追求单纯
趣已成为了一种时尚吧。